部分应知应会党风廉洁建设常识
发布者: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8-13 16:43
一、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各级干部在履行本职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还要对所在单位和分管工作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通俗地说,就是“一个岗位,两种责任”,每位干部既要干事,还不能出事,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廉政,“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三、四个意识
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四、四个自信
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五、三转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六、四风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七、三重一大
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
八、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
(四)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九、一案双查
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一并调查发案单位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十、党的“六大纪律”
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十一、党纪处分五项原则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实事求是;民主集中制;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十二、党的纪律处分
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十三、集团公司“六条共勉”
一是不生贪腐之心;
二是不搞利益输送;
三是不参与赌博;
四是不搞小圈子;
五是管好身边人员;
六是放低生活标准。
十四、集团公司全面从严治企“十个绝对不准”
(一)绝对不准插手工程建设、物资采购、材料供应、资金拨付、工程变更、招标投标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绝对不准串通虚报工程量、虚列会议费、咨询费、培训费等费用套取资金。
(三)绝对不准变相虚开、搭车报销与业务无关的发票及假发票。
(四)绝对不准公款购买香烟和高档白酒。
(五)绝对不准违规收受购物卡、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六)绝对不准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
(七)绝对不准违规私用公章和法人印鉴,不准在空白纸张上加盖公章和印鉴。
(八)绝对不准违反“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先执行后补程序。
(九)绝对不准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十)绝对不准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十五、自治区纪委“十个严禁”
(一)严禁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
(二)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三)严禁巧立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四)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或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宴请;
(五)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
(六)严禁利用虚假发票报销与公务无关的费用;
(七)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私车公养;
(八)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借培训中心、机关内部食堂奢侈浪费;
(九)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收受红包、借机敛财;
(十)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隐形“四风"问题发生。
十六、七个有之
(一)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
(二)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
(三)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
(四)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
(五)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
(六)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
(七)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