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者:广西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08-13 17:06
日前,自治区纪委对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分别是:
灵川县公平乡党委原副书记周长飞骗取、侵占国家扶贫资金等问题。2011年至2013年,周长飞利用职务便利,采取填报虚假扶贫户贷款贴息发放表、虚报扶贫项目等方式骗取、侵占国家扶贫资金共计22.55万元。此外,周长飞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6月,周长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藤县总工会副主席何仕才在扶贫项目验收工作中履职不到位问题。2014年11月,何仕才担任藤县和平镇人大主席期间,在负责和平镇龙塘村道路硬化工程验收工作中,履职不到位,没有认真核对工程量和结算金额,就在工程竣工验收表和现场核验结算表上签字确认,同时擅自将没有参加实地验收的2名村干部名字签写在验收表中,致使该工程项目得以通过验收,造成施工方多领取扶贫资金共计2.07万元。2017年6月,何仕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桂平市大湾镇双岭村原党支部书记陈雄新骗取扶贫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陈雄新在协助桂平市扶贫办对大湾镇实施“十百千”百香果项目过程中,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情况下,以3户贫困户的名义,违规申报百香果项目种植面积,骗取项目补助款1.57万元。2017年7月,陈雄新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百色市右江区汪甸瑶族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干部黄荣意帮扶工作作风不实问题。2017年,黄荣意在开展扶贫工作中,态度不端正,工作不积极,以敷衍态度对待联系帮扶工作,借故经常不参加乡扶贫业务培训会;在没有和农户核实沟通的情况下,虚假填写贫困户收入, 2017年9月就将贫困户收入提前填写至2017年12月,并在“受委托人”处擅自签上其他干部名字,导致贫困户实际收入不能如实反映,扶贫数据造假失真,造成了恶劣影响。2017年10月,黄荣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都安瑶族自治县龙湾乡龙焕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剑飞虚假申报贫困户问题。2015年10月,在开展精准识别贫困户入户评估工作中,韦剑飞未如实报告其已修建一栋三层砖混结构房子的事实,以一栋长年无人居住的木瓦结构老房子代替其真实住房进行评估,导致其本人户被错误识别为在册贫困户。2017年6月,韦剑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严肃查处和通报上述典型案例,体现了我区各级党委、纪委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的坚定决心。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通报强调,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纪委、自治区纪委作出从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部署。各级党委要严格履行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必须以高度的历史使命感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必须再接再厉,发扬连续作战作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各级纪委要深入一线督促落实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切实把责任和任务压实到县乡党委政府、覆盖到“最后一公里”,重点查处和纠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到位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强占掠夺等问题。要严格执纪问责,对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的,坚决追究责任。要通过深入细致的专项治理,确保扶贫政策和资金项目的“阳光雨露”惠及贫困群众,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厚植党的执政基础。
——摘自广西纪检监察网